完成设计之前,英国工程师发现,如果首部的b炮塔为四联装那么战舰的重心位置将超过设计极限,导致战舰的稳定性严重降低。显然,这在主力舰上,几乎是不可接受的设计缺陷。
问题是,这个时候,“乔治五世”级的设计工作已经接近尾声。
说得直接一些,如果推到三乘四的主炮配制方案,就得重新设计舰体,与重新设计一种战列舰几乎没有区别,也就不可能保证准时开工建造,而英国皇家海军又急需获得全新的战列舰。
要知道,“北卡罗来纳”级在一九三七年开工,中国海军的五艘主力舰都在一九三七年之前进行过现代化改造,日本海军的四艘“金刚”级也完成了改造,德意志第二帝国则即将动工建造“俾斯麦”级战列舰,连法国与意大利都准备建造快速战列舰。如果英国皇家海军还不赶紧建造快速战列舰的话,那么在一九四零年左右,就只能用老掉牙的主力舰去对付敌人的快速战列舰。
可以说,这个时候,最拖不起的就是建造工程。
结果就是,英国皇家海军不得不做出妥协,把b炮塔由四联装改为双联装,解决了重心偏高的问题。
这样一来,“乔治五世”级的主炮只剩下了十门。
显然,十门十四英寸舰炮肯定比不上八门十五英寸舰炮,而增加的炮击密度,也抵消不了投掷量与弹药威力上存在的巨大差距。
虽然当时有人提出了改动火力配制的想法·比如换上三座三联装十五英寸主炮炮塔,但是木已成舟,而且主炮配制改动都会影响到舰体的整体结构,不但需要重新设计,还会影响到建造工程。
英国皇家海军不得不接受最终的结果。
可以说·“乔治五世”级是“华盛顿条约”作废之后建造的所有快速战列舰中,火力最差的一种。在第一代快速战列舰中,“乔治五世”级的主炮火力仅相当于“北卡罗来纳”级的百分之六十,“俾斯麦”级、“黎塞留”级与“维托里奥v维内托”级的百分之七十,比中国海军的五艘快速战列舰都差了一大截,仅比日本海军的四艘“金刚”级勉强好一些,根本算不上强大。
当然,除了火力·“乔治五世”级在其他方面都不算差。
虽然最高航速没有达到英国皇家海军要求的三十节·但是也达到了二十九节·比“北卡罗来纳”级高一些,与“俾斯麦”级持平,比“黎塞留”级、“维托里奥-维内托”级与改进后的“金刚”级略低,只是明显低于中国海军的快速战列舰。这个速度,已经足够让其充当航母的贴身保镖了。
至于防护,更是“乔治五世”级的特色。
有趣的是,英国皇家海军在此之前,一直不太重视防护,有很多将领都认为·火力与速度就是最好的防护。最极端的就是费希尔,在他眼里,速度就是最好的防护手段,不然也不会搞出战列巡洋舰。
当然,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残酷战斗,让英国皇家海军对防护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只是,在“纳尔逊”级上,这一认识并没得到体现。主要就是,“纳尔逊”级实际上是妥协下的产物。即在“华盛顿条约”签署之前·日本拒绝放弃正在建造的两艘“长门”级战列舰,而且宣称这两艘战列舰是由国内民众捐款建造的,如果取消建造工程,会让民众感到十分失望。结果就是,日本获得了建造两艘“长门”级战列舰的权利,而美国海军则获得了完成第三艘“科罗拉多”级战列舰的机会,英国皇家海军由此得到的则是建造两艘标准排水量不超过三万吨的战列舰的权利。也正是如此,英国皇家海军才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动工建造了两艘“纳尔逊”级。只是,“纳尔逊”级的设计工作是在大战期间进行的,而且对开工时间有极为明确的要求,对排水量也有严格限制,所以并没有对基本设计做太大的改动,保留了大战期间的特色。
直到“乔治五世”级,英国皇家海军才开始加强主力舰的防护。
“乔治五世”级是英国皇家海军第一种采用“重点防护”概念设计的主力舰,其主装甲带最厚处达到了十五英寸,也就是三百八十一毫米,比“纳尔逊”级高了百分之十,而且采用了侧倾安装方式,其实际防护效果还能提高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即相当于四百二十毫米左右的垂直装甲。
显然,这个防护指标,已经超过了战列舰的基本指标。
按照定义,战列舰的防护水准至少要在常规交战距离内挡住自身主炮打出的穿甲弹,而“乔治五世”级配备的是十四英寸主炮,而其主装甲带的防护能力,在通常交战距离内能挡住最新式的十五英寸穿甲弹,以及部分十六英寸穿甲弹,只对在大战期间诞生的十五英寸与十六英寸穿甲弹没有多少价值。
此外,“乔治五世”级的水平防护也相当出色。
问题是,这个时候,“乔治五世”级的设计工作已经接近尾声。
说得直接一些,如果推到三乘四的主炮配制方案,就得重新设计舰体,与重新设计一种战列舰几乎没有区别,也就不可能保证准时开工建造,而英国皇家海军又急需获得全新的战列舰。
要知道,“北卡罗来纳”级在一九三七年开工,中国海军的五艘主力舰都在一九三七年之前进行过现代化改造,日本海军的四艘“金刚”级也完成了改造,德意志第二帝国则即将动工建造“俾斯麦”级战列舰,连法国与意大利都准备建造快速战列舰。如果英国皇家海军还不赶紧建造快速战列舰的话,那么在一九四零年左右,就只能用老掉牙的主力舰去对付敌人的快速战列舰。
可以说,这个时候,最拖不起的就是建造工程。
结果就是,英国皇家海军不得不做出妥协,把b炮塔由四联装改为双联装,解决了重心偏高的问题。
这样一来,“乔治五世”级的主炮只剩下了十门。
显然,十门十四英寸舰炮肯定比不上八门十五英寸舰炮,而增加的炮击密度,也抵消不了投掷量与弹药威力上存在的巨大差距。
虽然当时有人提出了改动火力配制的想法·比如换上三座三联装十五英寸主炮炮塔,但是木已成舟,而且主炮配制改动都会影响到舰体的整体结构,不但需要重新设计,还会影响到建造工程。
英国皇家海军不得不接受最终的结果。
可以说·“乔治五世”级是“华盛顿条约”作废之后建造的所有快速战列舰中,火力最差的一种。在第一代快速战列舰中,“乔治五世”级的主炮火力仅相当于“北卡罗来纳”级的百分之六十,“俾斯麦”级、“黎塞留”级与“维托里奥v维内托”级的百分之七十,比中国海军的五艘快速战列舰都差了一大截,仅比日本海军的四艘“金刚”级勉强好一些,根本算不上强大。
当然,除了火力·“乔治五世”级在其他方面都不算差。
虽然最高航速没有达到英国皇家海军要求的三十节·但是也达到了二十九节·比“北卡罗来纳”级高一些,与“俾斯麦”级持平,比“黎塞留”级、“维托里奥-维内托”级与改进后的“金刚”级略低,只是明显低于中国海军的快速战列舰。这个速度,已经足够让其充当航母的贴身保镖了。
至于防护,更是“乔治五世”级的特色。
有趣的是,英国皇家海军在此之前,一直不太重视防护,有很多将领都认为·火力与速度就是最好的防护。最极端的就是费希尔,在他眼里,速度就是最好的防护手段,不然也不会搞出战列巡洋舰。
当然,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的残酷战斗,让英国皇家海军对防护有了更清楚的认识。
只是,在“纳尔逊”级上,这一认识并没得到体现。主要就是,“纳尔逊”级实际上是妥协下的产物。即在“华盛顿条约”签署之前·日本拒绝放弃正在建造的两艘“长门”级战列舰,而且宣称这两艘战列舰是由国内民众捐款建造的,如果取消建造工程,会让民众感到十分失望。结果就是,日本获得了建造两艘“长门”级战列舰的权利,而美国海军则获得了完成第三艘“科罗拉多”级战列舰的机会,英国皇家海军由此得到的则是建造两艘标准排水量不超过三万吨的战列舰的权利。也正是如此,英国皇家海军才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动工建造了两艘“纳尔逊”级。只是,“纳尔逊”级的设计工作是在大战期间进行的,而且对开工时间有极为明确的要求,对排水量也有严格限制,所以并没有对基本设计做太大的改动,保留了大战期间的特色。
直到“乔治五世”级,英国皇家海军才开始加强主力舰的防护。
“乔治五世”级是英国皇家海军第一种采用“重点防护”概念设计的主力舰,其主装甲带最厚处达到了十五英寸,也就是三百八十一毫米,比“纳尔逊”级高了百分之十,而且采用了侧倾安装方式,其实际防护效果还能提高百分之十到百分之十五,即相当于四百二十毫米左右的垂直装甲。
显然,这个防护指标,已经超过了战列舰的基本指标。
按照定义,战列舰的防护水准至少要在常规交战距离内挡住自身主炮打出的穿甲弹,而“乔治五世”级配备的是十四英寸主炮,而其主装甲带的防护能力,在通常交战距离内能挡住最新式的十五英寸穿甲弹,以及部分十六英寸穿甲弹,只对在大战期间诞生的十五英寸与十六英寸穿甲弹没有多少价值。
此外,“乔治五世”级的水平防护也相当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