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话虽如此,封建时代的法令嘛,懂的都懂。

    因为“我家的谁谁谁”,这个标准太过于宽泛,究竟是三代以内,还是不出五服?

    “五贯?”

    但他们都是敢怒不敢言。

    方重勇掏出沙州那边胡人常用的一种陶器哨子,在众人面前晃了晃说道:“以后左金吾卫人手一支,遇事则吹哨,毗邻的金吾卫人员都要速速支援!”

    他们既然从金吾卫这里已经搞不到荣耀,也锻炼不了技能,那么……大家放开手脚捞钱,把自己的小家顾好,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因为这样做,都是认认真真在基层做事的金吾卫,才会“犯傻”干的事情,等于是把自己的逼格降低到各坊内那些色役征发的小吏一个档次,这又是何苦呢?

    除了搞钱以外,还有什么办法能在最快时间把左金吾卫的人心凝聚起来?

    没有了。

    要脱了衣服打哦!

    如果在这里行刑,那么别的不说,王銲他们几个人光背光屁股就得当场社死,以后连贵族宴会都不敢参加了。

    没想到此话一出,一旁执法的金吾卫士卒们听到了以后,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双眼放光!

    一个士卒凑到张光晟耳边压低声音问道:“张司戈,抗拒执法以钱赎罪,至少得多少钱来着?某没怎么读过书,上次讲的时候打瞌睡没听明白。”

    长安大街如果要骑马,则必须要有官员的身份才行。

    张光晟脑子里回想起当初方重勇训话时的场景。

    “好,某现在便告知你们要如何去办这些事。”

    贞观十一年(637年),唐太宗李世民颁发了《唐律·仪制令》,其中有一条内容就是:“凡行路巷街,贱避贵,少避老,轻避重,去避来”。后面又对什么样的官僚可以骑马,做了详细规定。

    金吾卫在执勤的时间,不穿盔甲四处暗访,那么他们还算不算金吾卫成员呢?

    答案是:他们不仅是,甚至还明明白白的写到了条令里面!

    但为什么现在大家都不搞了呢?

    在长安,除了圣人以外,没有金吾卫不能执法的人!”

    本将军有一点点不成熟的想法,只当是抛砖引玉,先说与你们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