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四川南充无脑团伙刘天斌(一)(1/3)
案犯:刘天斌
出生日期:1976年
籍贯: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
犯罪行为: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盗窃罪
本案是一个四人团伙,在2001年我国第三次严打期间,他们顶风作案,专门对着单身女性和情侣下手。
本案的审判书中,法院对他们的评价是:罪行情节特别严重,后果特别严重,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性极大。
从这几句话中可以看出来,这四个案犯绝对可以算得上残忍至极的恶魔,他们的凶残程度,在2000年以后的案子里,是非常罕见的。
四人当中,老大叫刘天斌,当年25岁,老二是他的亲弟弟,叫刘天龙,当年22岁。
老三叫赵强,当年23岁,老四叫廖雄,是几个人中年纪最大的,当年30岁,他是最后一个入伙的。
这四个人除了胆大心狠之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特点,那就是无脑蛮干,完全没有任何底线,也从来不考虑后果,脑袋这玩意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摆设,充其量就是显得个高一点。
既然几个人无脑,那么顶风作案这种行为,就不难理解了,但凡是正常点的罪犯,也不会这么干。
南充这地方民风彪悍,严打期间很多黑恶势力都销声匿迹的隐藏了起来,但他们几个根本不在乎,老子就作案,你们都停手了,正好没有竞争对手了。
刘天斌和刘天龙兄弟俩,从小就有偷鸡摸狗的习惯,成年之后跑去了成都打工,但是他们啥活也不会干,也不愿意卖力气,压根赚不到钱。
两人没办法,只能卷着铺盖卷,滚回了老家南充,继续从事老本行,以盗窃为生。
1996年,兄弟俩因为盗窃,被警方抓住了,被判处两年劳教,两人在劳教的过程中,认识了老三赵强。
1998年和1998年,三个人先后被释放,出来之后马上就聚到了一起,继续组团偷窃,这次他们把目标放在了盗窃电缆线上。
可是一年时间下来,他们觉得没啥意思,这玩意来钱还是太慢了,弄回来还得处理,很费劲不说,而且偷这东西要是被抓到了,判的也非常重。
几个人商量了一下,世界上来钱最快的事,就是抢别人的钱了,干脆出去抢劫算了。
三个人说干就干,也不用出去踩点,选好目标直接动手就行,几个人简单转了一圈,就看中了南充市高坪区邮电局的报刊亭。
邮政局肯定都是在闹市区,特别繁华的地方,报刊亭卖报纸,就讲究个人流量大,但几个人就相中这里了,这么多人来买报纸,现金流肯定很大。
先不说闹市区抢劫,胆子得有多大,主要买个报纸能花几个钱,这几个人的行为,让人完全不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