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号下午,三个人拎着锤子和棒子,冲进报刊亭里,对着老板直接开干,根本就不用提前踩点。

    反正三个打一个,绝对没问题,往死里整就行,打到你不能动为止,至于是死是活,压根就不是他们关心的问题。

    报刊亭老板很快就被打倒在地,没有了动静,随后营业款被洗劫一空,一共是四百多元现金。

    结果回去分完钱之后,刘天斌越想越不对劲,总觉得报刊亭的老板有点眼熟,想了半天,他一拍大腿:“哎呀我的天,我想起来了,那个人叫贾勇,是咱家以前的邻居啊!”

    刘天斌和刘天龙马上觉得这事要坏,这相当于实名抢劫了,贾勇万一要是没死的话,肯定能认出自己,必须得马上跑路。

    两人赶紧买了一张火车票,跑去了新疆,到了地方之后,才想起来给赵强打了个电话:“强子,我跟你说个事,咱们前几天抢的那个报刊亭,老板是我以前的一个邻居,他肯定认识我,要是没死的话,肯定得出事,我和天龙已经到新疆了,这事你自己看着办。”

    赵强直接懵逼了:“你两个怎么不早说啊,去新疆的火车坐不下我是吗?你俩跑的时候给我打个电话也行啊。”

    不过发牢骚也没啥用,赵强随后也买了一张火车票,去新疆找脑残兄弟汇合去了。

    果然贾勇经过抢救醒了过来,直接就告诉警察:“打我的人是刘天斌。”

    警方随后便展开抓捕,但是人已经跑了,也没查到什么有用线索。

    三个月之后,无脑三人组觉得风头差不多过去了,又重新回到了南充,继续大摇大摆的在街上露面,该干啥干啥,一点都不在乎。

    三个人商量了一下,为了今后抢劫更顺利,三个人有点不够用,最好再找一个人,没事还能在一起打打麻将。

    就这样,赵强就把自己的朋友廖雄拉了进来,四人团伙正式成立了。

    接下来不能闲着,没想好干啥之前,就先干点老本行,先偷点电缆换钱,总不能饿着。

    2000年11月5号半夜,赵强和刘天龙两人,出去偷了一捆电缆,正背着往回走呢,突然在一片农田旁边,碰到了一个小女孩,当年只有13岁。

    小女孩是在家和父母吵架了,自己赌气跑了出来,结果遇上了这两个畜生。

    两个畜生一看,这小女孩就一个人,而且长的不错,就动起了歪心思,上去就用刀把她逼住了。

    两人在小女孩身上找到了一块钱,随后便把她给糟蹋了。

    事后两人商量了一下,为了安全起见,必须得把小女孩灭口,两个畜生直接上去把小女孩掐死,又在附近找了个山洞,把尸体扔了进去。

    临走的时候,刘天龙觉得不保险,又返回去用石头把小女孩的脑袋砸烂,他觉得这样做的话,警察就认不出人是谁了,肯定查不到自己身上。

    五天之后,四个人聚到了一起,决定出去干一票,也没有计划,更没有目标,就是随便溜达溜达,完全看感觉。

    几个人转了一圈,来到了玉屏山公园,这个公园在当地非常出名,人流量挺大,但是公园非常大,有很多偏僻的地方,比较容易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