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旅生涯大半时候都乏味辛苦,有甚可说的?”

    “将军说说与安禄山的嫌怨。”

    “天宝元年,我在朔方,北伐奚人与突厥,打了几场胜仗,用了些离间计,拔悉密部便斩了乌苏米施可汗的脑袋送过来。那一战,安禄山又做了什么?以御寇之前,筑雄武城,请我派兵助役,想截留我的士卒……”

    王忠嗣不会说故事,讲得干巴巴的,因此很快就讲完了。

    他这些年的征战四方的经历,也就是这几句话的事,思来也叫人唏嘘。

    薛白听着,陪着多喝了一杯。

    “将军可会舞剑?”

    “如何?”

    “光喝酒有何趣味?你舞剑看看,我送你首词。”

    “你不是说我不配上你的词吗?”

    “忽想到我身边皆以利相合之辈,难得遇到王将军,志气相投,当赠一首。”

    “哈。”

    若换个人让王忠嗣舞剑,难,但薛白先说了他配不上,此时再改主意,倒显得这是个舞剑换词的难得机会。

    王忠嗣走到院中,四下一看,随手折了一根树枝,在雪中舞了起来。

    他更擅长的还是长柄陌刀,大开大合,这轻飘飘的树枝拿在手里,无非只是散一散酒气,散一散怨气罢了。

    薛白默默看了一会,到庑房中拿出纸笔,自在廊下磨墨,转头一看,将灯笼往墙边的树枝上挂了,对着那粉墙挥毫泼墨。

    他如今对自己的书法颇有信心,颇有股畅快之感。

    第一列只写了“破阵子”三个字。

    “天宝六载,王将军忠嗣破石堡城归来,赋壮词以贺之。”

    一个“贺”字写得比旁的字略大了一些。

    薛白回头看了一眼王忠嗣越来越快的动作,重新蘸了浓墨,一笔呵成。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