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旅生涯大半时候都乏味辛苦,有甚可说的?”
“将军说说与安禄山的嫌怨。”
“天宝元年,我在朔方,北伐奚人与突厥,打了几场胜仗,用了些离间计,拔悉密部便斩了乌苏米施可汗的脑袋送过来。那一战,安禄山又做了什么?以御寇之前,筑雄武城,请我派兵助役,想截留我的士卒……”
王忠嗣不会说故事,讲得干巴巴的,因此很快就讲完了。
他这些年的征战四方的经历,也就是这几句话的事,思来也叫人唏嘘。
薛白听着,陪着多喝了一杯。
“将军可会舞剑?”
“如何?”
“光喝酒有何趣味?你舞剑看看,我送你首词。”
“你不是说我不配上你的词吗?”
“忽想到我身边皆以利相合之辈,难得遇到王将军,志气相投,当赠一首。”
“哈。”
若换个人让王忠嗣舞剑,难,但薛白先说了他配不上,此时再改主意,倒显得这是个舞剑换词的难得机会。
王忠嗣走到院中,四下一看,随手折了一根树枝,在雪中舞了起来。
他更擅长的还是长柄陌刀,大开大合,这轻飘飘的树枝拿在手里,无非只是散一散酒气,散一散怨气罢了。
薛白默默看了一会,到庑房中拿出纸笔,自在廊下磨墨,转头一看,将灯笼往墙边的树枝上挂了,对着那粉墙挥毫泼墨。
他如今对自己的书法颇有信心,颇有股畅快之感。
第一列只写了“破阵子”三个字。
“天宝六载,王将军忠嗣破石堡城归来,赋壮词以贺之。”
一个“贺”字写得比旁的字略大了一些。
薛白回头看了一眼王忠嗣越来越快的动作,重新蘸了浓墨,一笔呵成。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将军说说与安禄山的嫌怨。”
“天宝元年,我在朔方,北伐奚人与突厥,打了几场胜仗,用了些离间计,拔悉密部便斩了乌苏米施可汗的脑袋送过来。那一战,安禄山又做了什么?以御寇之前,筑雄武城,请我派兵助役,想截留我的士卒……”
王忠嗣不会说故事,讲得干巴巴的,因此很快就讲完了。
他这些年的征战四方的经历,也就是这几句话的事,思来也叫人唏嘘。
薛白听着,陪着多喝了一杯。
“将军可会舞剑?”
“如何?”
“光喝酒有何趣味?你舞剑看看,我送你首词。”
“你不是说我不配上你的词吗?”
“忽想到我身边皆以利相合之辈,难得遇到王将军,志气相投,当赠一首。”
“哈。”
若换个人让王忠嗣舞剑,难,但薛白先说了他配不上,此时再改主意,倒显得这是个舞剑换词的难得机会。
王忠嗣走到院中,四下一看,随手折了一根树枝,在雪中舞了起来。
他更擅长的还是长柄陌刀,大开大合,这轻飘飘的树枝拿在手里,无非只是散一散酒气,散一散怨气罢了。
薛白默默看了一会,到庑房中拿出纸笔,自在廊下磨墨,转头一看,将灯笼往墙边的树枝上挂了,对着那粉墙挥毫泼墨。
他如今对自己的书法颇有信心,颇有股畅快之感。
第一列只写了“破阵子”三个字。
“天宝六载,王将军忠嗣破石堡城归来,赋壮词以贺之。”
一个“贺”字写得比旁的字略大了一些。
薛白回头看了一眼王忠嗣越来越快的动作,重新蘸了浓墨,一笔呵成。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