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敲门的声音不大,敲门时身体微微前倾,显示出他的涵养和对老马家的敬意。

    马宝根和郑春华见他风度不凡,却是个陌生面孔,一脸疑惑,马小健示意他们不必紧张,默默的走到门口,对许洪林说:“许老板,你早不来晚不来,午饭的时候过来敲门,是打算来我家蹭饭?”

    “哈哈,确实有这想法。”许洪林哈哈一笑,毫不掩饰自己上门的意图。虽说他还有别的想法,但是能蹭眼前这位马小神医一顿饭,也是喜闻乐见的事情。

    “好歹是清平镇道上的大佬,上我这小农家庭蹭顿午饭,至于笑这么开心吗。”马小健翻了个眼皮,没好气的说道。

    “小神医勿怪哈。能蹭您一顿饭,于我而言,实属幸事。”许洪林看了眼马小健的神色,江湖气十足地拱手一笑:“刚才冒犯您父母的人,我已经安排处置了。”

    马小健的眸子微微一缩,脸上却是露出淡淡笑容:“你倒是有心,冲你这句话,我们家这顿饭,应该请你来吃。”

    许洪林咧嘴一笑,说:“您客气了,您是我的救命恩人,冒犯您的父母,就是冒犯我许洪林的父母,岂能轻饶了他们!”

    马小健点点头,对许洪林的这番态度非常认同,摆手道:“你年纪比我大,别您啊您的,把我叫得好老头子一样,以后,我喊你老许,你叫我小健就行。”

    许洪林听到马小健这番话,微微错愕一瞬,旋即心头狂喜,感觉自己和马小健的关系拉近了几分,态度愈发恭敬:“那怎么行,您,你是我的救命恩人……”

    马小健直接打断:“我说行就行,而且我救你,也是收了钱的,一针三万,收费也不算低,你情我愿的收钱治病,算不得什么大恩情,你不用觉得欠我什么。”

    “哈哈,这话,好像也有几分道理。”

    许洪林先是愣了下,随后好像悟到了马小健这番话的深意,搓了搓手,爽朗一笑。

    “进屋吃饭吧,家里没啥好菜,只有几个家常菜,随便吃点,如何?”马小健淡淡一笑,请许洪林进屋。

    “家常菜最好不过,我是出了名的不挑食。”许洪林脸上笑容浓郁几分,跟在马小健身后,大步流星的迈进院子。

    到了厅堂,许洪林客客气气的向马宝根和郑春华二老做了个自我介绍,马小健给他拿了一份碗筷,坐下吃饭。

    因为之前发生的强拆事件,老马家的这顿午饭,一家人吃得心事重重,很不是滋味,唯独许洪林,他貌似很喜欢郑春华炒的这几个家常菜,大包大揽的把他们一家人吃不完的菜都包圆了。

    许洪林这番狼吞虎咽的模样,让人感觉他根本不像清平镇的老板,反倒是像是从哪个闹饥荒的地方逃难出来的难民。

    不过,郑春华倒是觉得这个许老板人还不错。

    在农村,能吃说明能干。

    像许洪林这种老板相的人,吃着粗茶淡饭能有这么好的胃口,说明不仅能干,人品也不错,至少不挑食。

    吃罢午饭,许洪林喝了杯茶水,就起身告辞,马小健知道他上门绝不会是吃一顿午饭这么简单,便跟他一起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