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春华听他这般解释,也就稍稍安心一些,却是顺嘴说道:“你心里有数就好,那么年轻,一定要注意休养,劳逸结合,可别累出毛病来,以后年纪大了,该后悔咯。”
“嗯嗯,我知道。”马小健笑着点头,而后打量一眼老妈道:“妈,你最近这精神头好像很不错,鬓角的白发都转黑了些,年轻了不少啊。”
“是吗?”郑春华笑笑,眼角的皱纹微微舒展:“你前段时间配的那个药膳,我连着吃了一个多月,感觉很有效果,头发转黑这事,前两天你爹也提了嘴,我还以为他哄我开心,照了照镜子发现鬓角这块的头发好像真的转黑了。”
郑春华话音落下,胡桂兰也接茬说道:“小健,我前段时间也在坚持吃你配药膳,感觉身体的寒症有明显缓解,睡眠也变好了,整体效果是真不错,我觉得你以后可以拿药膳做做推广,肯定很受欢迎。”
闻言,马小健哈哈一笑,却是摇摇头道:“这个我以前考虑过,不过有点行不通,药膳这东西,都是根据个人体质搭配,一人一方,直接搞个大众配方推广的话,不大合适。”
“老板,筒骨粉好了,趁热吃。”
说话间,何婉君端着一大碗香喷喷的筒骨粉扭头走来,马小健肚子正饿,闻着这芳香四溢的汤粉,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马小健起身擦了擦手,从何婉君手里接过瓷碗,寻了双洗好的筷子,就坐在小板凳上吃了起来。
“真香,真鲜。”
马小健一边嗦粉,一边喝汤,香浓的骨汤伴着弹嫩细腻的粉条,翠绿的小葱花外加一点红剁椒,再咬一口肉多味美的大筒骨,这滋味简直美上了天!
“老板,你慢点吃,别噎着。”
何婉君见马小健吃得这么开怀,脸上露出甜甜的笑,这两天小半个村的劳动力都在老马家吃饭,身为掌勺的何婉君忙得焦头烂额,但她却任劳任怨,用心做好饭菜款待所有人。
马小健美滋滋的嗦完一大碗粉条,啃干净筒骨后,嘬了嘬骨髓,这才舍得放下碗筷,眯着眼打量着刚说完话又转身做事的何婉君,心里既是极为满意,又有几分亏欠。
家里这么多人吃饭,顿顿都像摆酒席似的,天气又这么热,何婉君围着灶台忙前忙后最为辛苦。
想到这里,马小健掏出手机,啥也不说,直接往何婉君的V信上转了一笔钱作为嘉奖。
随后,马小健再次出门,前往荒山干活,一整天忙碌下来,终于等到太阳落山,大伙都拿到工钱,收工去老马家吃晚饭,唯独王富贵还在“加班加点”的干活。
马小健也跟着大伙一起下山,吃了点东西对付一口,然后再揣上一个大猪肘子,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抄小路去了山南荒地。
夜幕降临,荒地上蚊子嗡嗡乱叫,马小健躺在草甸上,手里摇摆着熏蚊草,翘着二郎腿耐心等着这夜色再浓郁些,王富贵坐在他身旁,狼吞虎咽地啃着猪肘子,吃得满嘴流油。
晚上八点,天彻底黑了下来,今晚正好有乌云遮挡,月色晦暗,星光黯淡,偌大的山南荒地上更是有种伸手不见五指的感觉。
这样的环境下,马小健和王富贵两人却像夜猫似的,两眼发光,像是旧时的摸金校尉似的,马小健翻身坐起,拎着锄头,既小心又快速的一阵挖掘,挖过之后,再用双手刨土,王富贵也在一旁奋力协助。
这块地被山上改道的水流和顺坡而下的雨水冲刷过,土质变得稀松,挖掘起来也不费劲,饶是如此,马小健和王富贵还是呼哧呼哧的忙活了大半个小时,将原本的土包被刨出深约1米的大坑,终于让埋在里面的这口缸,原原本本的显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