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初见努力消化着三鬃的意思,皱着眉头问:“你的意思是,因为它没有味道,所以就算你现在见过一次,也不可能根据味道找到它?”

    三鬃拼命点头:“对对对!就是这样!”

    他又盯着那株植物看了一会儿,眼中的神情更加惊讶:“……这株植物需要的生长期非常长,可以长到几万年,甚至几十万年!那应该是很珍稀了,可为什么没有味道呢?”

    夏初见暗忖,大概是不想被三鬃这样的“异类”闻到吧……

    不然怎么会在北宸帝国百万年的历史里,人类只有一次找到空桑的记录呢!

    可她,却找到了呢!

    是她运气好,还是姑姑的运气好?

    夏初见忍不住胡思乱想。

    过了一会儿,她收回思绪,盯着那株空桑,低声问:“三鬃,如果让你来种植这株植物,你有没有信心把它种好?”

    顿了顿,夏初见又补充说:“这株植物是小四喜养的,之前就种那儿……”

    夏初见用枪管指了指刚才被她掀开的小草窝所在的地方。

    三鬃忙膝行过去,用手扒拉了一下地上的浮草,在夏初见头盔头灯的照耀下,仔细查看。

    那个地方有一个小坑,是被小狗子刨出来的,还可以看见浅浅的小梅花印。

    三鬃用手捻捻那里的土,感受了半天,才难以置信地说:“……这株草难怪能被小四喜养活……因为它很好养!只要有光,有水,一点点肥力就可以了!”

    说完又加了一句:“……比血麒麟好养百倍不止!”

    “你确定?!”夏初见眼前一亮,连声音都激动得几乎颤抖。

    三鬃重重点头,小猪脸上一脸专家似的严肃表情:“打枪,三鬃不如女大爷;种地,女大爷不如三鬃!”

    夏初见:“……”

    她嘴角抽搐着,几乎都快说不出话了。

    既然空桑这么好养活,不是娇滴滴的血麒麟,夏初见也就不客气了。

    她单腿跪地,握着小狗子的一支前爪,一本正经地说:“小四喜,你跟我回木兰城,这株植物,就跟我们一起回去,好不好?”

    小狗子歪头看她,不知道她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