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瑾瑾先去了楚季玉被绑架的县城。

    任何时代都不缺有钱人,县城里的商铺大都还开着,只是大街小巷空空荡荡,没了昔日的繁华。

    施粥铺位于县城最东边。

    不知道多久没施粥了,一个老婆子看到骑着毛驴的楚瑾瑾,颤颤巍巍举起手里的破碗,可怜兮兮哀求:“姑娘,好心的姑娘,给点吃的吧,我孙子快饿死了。”

    这一路走来,楚瑾瑾不知道第几次听到类似的话,她默默掏出干粮递过去,再默默转身离开。

    这样一块普通的粗粮,足足卖半两银子。

    朝廷运来的粮食呢?

    应该都是这样卖了。

    绑架楚季玉的土匪,距离县城只有短短的二十多里,一处普通的山,在打破十多波试图抢他毛驴的土匪,或者说灾民之后,楚瑾瑾终于到了。

    楚瑾瑾生平第一次打人后没有快感。

    如果她饿极了,也会抢,人总得活着。

    大大小小的土匪也争地盘,划分出属于自己的区域,楚瑾瑾牵着毛驴,啥都没做,就遇上了。

    其实她也早听到了。

    光秃秃的石头窜出足足几十人,手里拿着锄头啥的农具,甚至还有个拿着擀面杖的健壮大婶。

    大婶还挺善良的,扯着嗓子吼:“行了,人家一看就是走亲戚的,毛驴牵走,别祸害人家了。”

    看起来为首的是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他犹豫了下:“不行,被老大知道会赶走我们的。”

    大婶还是不愿意:“你不说,我不说,大家都不说他怎么会知道?”

    楚瑾瑾还真担心把她给放走了,赶紧接过话,弱弱道:“请问大婶,你们老大可是以前的张屠夫?”

    大婶愣了下:“呀,你怎么知道?”

    楚瑾瑾确认,找对人了,装出高兴的样子:“我是他的远方亲戚,来这就是投奔他的。”

    换做一般的土匪,大概率要审个清楚才放心,然而这群人连乌合之众都谈不上,再则,乱世人心惶惶,每天为吃的发愁,没那个心思多想。

    大婶很高兴,一拍手:“原来是自己人,那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