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犯:刘超

    出生日期:1975年

    籍贯: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玉溪村

    犯罪行为: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从本章标题的几个关键字里,相信读者能看得出来,这小子绝对是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

    除了心狠手辣及其狠毒之外,刘超还有一个显着的特点,那就是非常嚣张狂妄。

    别的案犯做完案子,生怕别人知道,暴露了自己,但刘超却多次对周围的亲朋好友炫耀自己是个罪犯,并且还以此为荣。

    而且他在逃亡的过程中,除了继续作案之外,还不止一次的写信给警察进行挑衅,毫不夸张的说,这就是一个天生的恶魔。

    刘超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他在家里排行老小,上面还有四个姐姐一个哥哥。

    刘超读小学的时候,虽然学习成绩一般,但和普通孩子差不多,性格上还算正常,和同学也能玩的来,只能说算是一个调皮点的孩子。

    但是上了初中之后,刘超就表现出了一些变态的行为,开始偷看姐姐们洗澡,或者偷走她们的内衣内裤,晚上睡觉的时候,偷偷的拿出来盘一下。

    这时候刘超开始对男女之间的事情非常感兴趣了,也接触了一些带颜色的书籍。

    刘超上了高中之后,就开始处对象了,很快他就把对方忽悠到了床上,结果没想到一炮打响,女朋友怀孕了,最后只能做手术,把孩子打掉。

    高中毕业的刘超没有考上大学,1995年他参军入伍了。

    刚去的第一年,刘超表现相当不错,还被评为了优秀士兵。

    第二年,他被调到了炊事班当炊事员,偶然间听到老兵们聊天,说最近地方上发生了一起杀人分尸案,尸体被剁成了肉块,现场非常惨烈。

    刘超听了之后,一下子就精神了起来,一个劲的追问具体细节,他这时候已经对杀人分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很多杀人如麻的恶魔,或多或少的都是有点外界因素影响,比如说家庭不和谐、或者受到别人的歧视,导致这些人走上了绝路。

    但刘超完全不一样,他没有这些问题,他的恶是骨子里带出来的。

    接下来的日子,刘超满脑子都是杀人分尸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工作也能混就混,有机会还出去找个小姐顶一下,而且还和地方上的女人勾搭到了一起,被人举报到了部队。

    1998年10月份,刘超凭借着自己的努力,终于被部队开除了,擅自离队不归,乱搞男女关系,部队实在是忍无可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