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云南旅店连环杀人案钱永昌(一)(1/3)
案犯:钱永昌
出生日期:1936年
籍贯:云南省路南彝族自治县(石林县)板桥乡
犯罪行为: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
在连环杀人案中,以抢劫为目的的,占据了绝大部分,本案中钱永昌的作案动机也是如此,他专门选择在旅馆里杀人劫财。
和之前写到的李小龙一样,钱永昌的作案工具,也是一把锤子,先后有15名受害人,命丧他的锤子之下。
这个杀人数量,和一些知名的杀人狂魔比起来,可能不算太多,但钱永昌却创造了一个记录,他是新中国历史上,连环杀人中,作案时间跨度最长的。
钱永昌从25岁开始,一直到58岁,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从他第一次杀人,到最后一次结束,中间间隔了35年。
之所以能出现这么大的跨度,也是因为钱永昌总是待在监狱里的缘故,没有时间动手作案,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这一辈子,一大半的时间,都在和国家作对。”
钱永昌的早年经历,和那个年代的普通人都一样,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1958年到1960,钱永昌当了两年兵,刚刚退伍不久,他就被派去修贵昆线铁路,就在工程快要结束的时候,钱永昌勾搭上了一个当地女人。
1960年9月30号这天,钱永昌和这个女人在野外见缝插针的时候,被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撞见了,这人是个民工,也是钱永昌的老乡。
在那个年代,偷情这种事儿,性质是非常恶劣的,钱永昌非常害怕,这事万一被揭发出去,那后果不堪设想。
当天晚上,钱永昌偷偷拿了一把斧子,找到了那个老乡,趁他不注意的时候,把他砍死了。
杀完人之后,钱永昌跑回了老家,提心吊胆的躲了一段时间之后,这事居然没被查出来,他的胆子慢慢就大了起来。
1961年的一天,钱永昌在昆明市堂子街,和一个路人发生了冲突,他一怒之下,把对方揍了一顿,结果下手有点太重,被警察抓了起来,最后被判刑一年半。
这是钱永昌第一次进监狱,但警方并有查到他之前杀人的事情。
不过监狱的生活的,并没有让钱永昌有所悔改,就在他刑满释放的两个月之后,这小子又因为偷荤油和猪肉,再次被警方抓获。
这次钱永昌被判刑两年,在昆明大板桥第一劳改所服刑改造。
1963年年底,钱永昌再次出狱,还是屡教不改,选择继续偷窃,结果没过几天又被抓了,这次他被判刑了三年,在云南省安宁县光明农场改造。
1967年,三年的牢狱生涯终于结束了,不过钱永昌好像喜欢上了这里,出狱的时候,他是这样和狱友告别的:“兄弟们,我先走一步了,你们在这里等我,估计用不了多久,我就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