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谭走到高顺身边,看着这位八尺高的汉子,真是这个时代不可多得的将才。

    高顺只是在武力上距离顶级大将有些差距。

    但高顺会练兵,陷阵骑兵。

    拥有了高顺,就可以说拥有了陷阵骑兵。

    那么,神策灭字旗下,又多出一军顶天立地的力量。

    袁谭已经想好了,把现在神策军的骑兵一分为二,一营是白马义从,一营是陷阵骑兵。

    别看现在一共才二千人,但这些是底子。

    将来,完全可以发展成为一万人、十万人,成为平定天下的主力部队。

    而如今,他三弟袁尚手中有冠绝天下的元戎弩兵,而老爹袁绍正在组建大戟士部队。

    这些三国时代的著名武装力量,更多的在自己手中当然是最好的。

    这么看来,高顺就太重要了,他不单单只是一个人,而是代表了一支特殊化部队。

    但这一切都要招募到高顺才行。

    既然高顺没有了阵营,岂不是说他招募的机会来了。

    没想到帮别人找女儿,还能够顺走一位大将。

    这样的好事,真想在每一位诸侯那里都发生一次才好。

    袁谭深知高顺是一个真男子汉,所以才见不到吕布找男人这事情。

    将心比心,要是自己的话,也不愿意跟着一个喜欢男人的男人。

    “高将军,你有所不知,我今天完全是受温侯的嘱托。所以,我仅代表我个人,反对你对我的评价。”

    袁谭这一番话,完全是毫不留情的把吕布给出卖了。

    高顺依旧不假以颜色。

    袁谭暗中踩了典韦一脚。

    典韦挠了挠头,为啥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