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沉沉,叔姒也不记得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睡着的了,不过,让他诧异的是,第二天早上睁开眼的时候,向来闲不住的颜少姜居然还在树屋里,并没有和族人们一起出去打猎。

    “大哥早上过来了,说让我今天陪你。”见他醒了,颜少姜贴心地卷起一面芦苇帘子,让已经有些刺眼的阳光微微透了些进来。

    疼爱弟弟的石姜族长,最终还是没有同意让弟弟和自己一起去找黎武谈判,而是请了大巫一起去。

    并不是他觉得弟弟没有大巫说话有分量,而是因为,他知道黎武也喜欢弟弟的伴侣,如果这时候让弟弟对自己的情敌低头的话,这对于一个勇士来说简直是一种耻辱,他舍不得弟弟这么委屈自己。

    “那我们去河边抓鱼吧?你帮我多砍点芦苇回来,我早就想给你的屋子编个垫子了。”叔姒一咕噜爬了起来,头发乱糟糟的。

    这时候还没有梳子,部落里的大家都习惯早上去河边洗脸的时候顺便用手指扒拉几下,然后在脑后编一股辫子把头发固定起来,就算是梳头了,所以,无论男女,这时候都有一股标志性的麻花辫……

    叔姒编好辫子,拿树芯做的毛巾擦了擦脸和胳膊,没有牙刷,不过叔姒在河边发现了许多野生的小叶薄荷,摘了一把薄荷叶,塞到嘴里咀嚼了一会儿吐出来,就算是刷牙了。

    部落里早上是有食物分配的,不过大多是昨天没吃完的猎物,不够新鲜,颜少姜便不肯让叔姒去吃昨晚的剩饭剩菜,带了火种,背了一口锅,准备去大泽边自己找点吃的。

    叔姒也背着一只兽皮袋子,一路上就没消停过,看到野蒜野葱要拔一把,看到紫苏薄荷也要摘一些,还有他现在拿来代替米醋的酸浆草,也拔了一大把。见他跟个小孩子似得对部落里的东西这么好奇,颜少姜笑了笑,主动把他快要塞满的兽皮袋子拿了过来。

    有姜部落距离大泽比叔姒他们部落更近,几乎就在大泽内部了,这里四处都是沟渠,也是史前巨鳄出没最频繁的地方,不过,带着叔姒,颜少姜当然不会去闯史前巨鳄的老巢,而是带着他稍稍偏离了部落里平时狩猎的路线,去了另外一处。

    “哎?这是野菱吧?”看着眼前一大片水生植物,叔姒眼前一亮。

    野菱角以前他在外婆家的时候几乎每年都吃,而且可以吃很久。嫩菱角可以生吃,清甜爽脆。老菱角可以煮熟了吃,软糯甘甜。等到了深秋,吃不完的菱角还能收回来,磨成粉状做粥或者汤羹,还能拿来酿酒,剩下的菱角秧苗也能收回来,切碎煮熟了喂猪,一点都不浪费。

    养猪什么的叔姒暂时是不去想了,现代人总觉得原始社会的人不发展畜牧业有点蠢,实际上,只有真正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才知道这个时候的人类为什么不畜养家畜家禽。

    并不是他们不缺食物,实际上,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部落,都像叔姒他们部落一样,每天的食物都紧巴巴的,如果真的能依靠驯化畜牧野生动物获取食物,谁不愿意呢?

    问题就在于,这个时代的人类还不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物种啊,他们自己也属于被捕猎的猎物之一,再在部落里养一群肥嫩嫩的猎物,是想让猛兽直接灭了整个部落吗?

    不过,菱角苗暂时用不到,野菱角还是可以吃的。

    “这个果子太小了。”虽然嫌弃野菱角太小了,但,谁让叔姒想要呢?颜少姜让叔姒站在岸边,自己跳下水,左右开弓,没一会儿就给他捞了一大堆菱角秧苗上来。成熟的野菱角只有大拇指大小,部落里只有小崽子们会摘了吃着玩。

    “你去抓鱼吧,这里交给我。”叔姒找了块石头搬过来当板凳坐着,翻开湿漉漉的秧苗,小心把藏在秧苗下面的菱角摘下来,老的放一边,嫩的丢到兽皮袋子里。

    这个时节的菱角大多数都已经成熟了,不过也还是能找到些嫩的,叔姒摘了几个,剥开外面一层壳,里面的菱角肉白生生的,脆甜爽口,一口一个简直停不下来。

    初秋的河边还是有点凉的,看了看光秃秃的脚丫子,叔姒默默在脑子里回忆了一下,草鞋是怎么编的来着?当初为了写书他确实查过资料,但,毕竟没有亲手做过,谁能记得那么清楚啊?

    他倒是尝试过用碎皮子做鞋,不过失败了,固定住倒是不难,难的是兽皮不像布料的摩擦力那么强,穿上之后总感觉脚丫子在里面滑来滑去,走路都走不了。

    正琢磨着呢,颜少姜抓鱼回来了,碧绿的柳条串起了七、八条筷子长的草鱼、鲤鱼,另一只手还拎着一只毛色鲜亮的野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