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紫若见有人对花无痕动手,立刻不乐意了,皱眉冷喝,一脸气愤,“你这粗野之人,饭局之上,怎么一言不合就要动手呢?”屋内局势紧绷尽显锋芒,四位陪着伺候的丫鬟却毫无惊色,面色坦然,甚至都没有去通报绿柳的打算。

    “我沙通天想杀谁就杀谁,你若不服气,我连你一块杀就完事了!”黝黑大汉冷哼一声拍案而起,黑色短衫不够贴身,甚至还露出了他胸口一小半的狰狞刺青,“不管你是书生还是公子,是老虎还是耗子,来了俺们东百就得给我盘着,不然,指定你没好果汁吃!”

    花无痕淡然一笑,缓缓起身,“这里是绝情山庄,不宜打扰庄主和他的婢女,但是你不要将我惹火,不然我杀人可从不手软的。”“你吓唬我?”沙通天笑了,“老子就是一拳一脚打拼到现在的!要论打架杀人,老子还没怕过谁!”

    眼见两位争吵越来越烈,叶圣不满皱眉,真是不识趣,竟然打搅自己吃饭!这一桌子美味丰盛的佳肴,在这些人的吵吵声中似乎都变味了,“行了几位,和气生财!大家来这里都是为了求剑而来!既然如此又何必在人家的宝地上惹是生非呢!”

    花无痕不言,沙通天不理。唯独周紫若嫌弃的瞪了叶圣一眼,低声道,“混蛋!你到底帮哪边?”叶圣不以为意啃着鸭腿,“我哪边也不帮,我又不跟你似的,对花无痕那么喜欢。”周紫若羞恼,抬手垫脚给了叶圣一拳。

    “大家不要吵了,本就对庄主有求,现在在人家地方上闹事,岂不是跟自己过不去。”又一位和事佬站出,浓眉大眼但却有些消瘦,为人看起来光明磊落,是个心胸宽阔之人,他微笑举手说道,“在座诸位姑娘好汉都想向庄主求剑,而求剑的条件向来是因人而异,百变莫测,就算大家斗个你死我活,也不对求剑一事有任何帮助,所以,还不如坐下好好吃饭呢!”

    花无痕本就有伤在上,刚才挡下沙通天的那一招便有些气血沸腾、气喘吁吁的疲倦感,现在见又有人站出来圆场,他趁机面无表情坐下,放弃追究,不在理会沙通天。沙通天冷哼一声也紧跟着坐下,手捏筷子吃到了一口羊肉,他撇嘴道,“我跟各位不熟,但也不是什么仇人!告诉你们!以后不要得罪我!因为我不想让我的刀见血!”

    花无痕冷眼旁观不再言语,周紫若连忙给花无痕夹菜安慰。饭局低沉毫无乐趣,整张桌子八个人只有叶圣一个人吃得津津有味,很是欢乐。酒足饭饱之后,叶圣抬头,发现餐桌上客人早已经吃饱离去不少。

    那沙通天已经走了,花无痕和周紫若还在,剩下陪坐的便是夺命书生宋家辉还有那位站出来圆场的浓眉大眼。眼见饭局平息,有了聊天的机会。那浓眉大眼,高高瘦瘦的大汉微笑抱拳,“在下郭庆,最喜欢交朋友!几位都合我胃口,这几日留在山庄内等候庄主的日子,想必不会无聊。”

    宋家辉微笑点头,“大家都是对脾气的,不像刚才那个叫做沙通天的,好生无礼!”郭庆欲言又止,最后报以一笑,“我等和他少来往就是,背后议人的事情就算了。不过,我倒是听说过那个沙通天的名号,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人。”

    花无痕对那沙通天可是嫉恨上了,对自己无礼冲撞的人,可没有一个活得好好的,眼下自己内伤隐患,等恢复自如之后,花无痕定会打肿那沙通天的嘴巴泄愤,“听他口音,似乎就是东百人,莫非,是什么地头蛇?”

    郭庆哑然失笑,“确实如此,那沙通天似乎是个强盗,而且手下人不少。不过那些人只抢劫财物,却很少伤人性命。听说还和东百的县长有所来往,所以,我才希望两位能够息事宁人。毕竟,身处东百,强龙不压地头蛇。”

    “多谢郭少侠好意。”花无痕点头,身旁周紫若则不以为意的轻哼一声,“正所谓蛇鼠一窝,这土匪头子竟然能和东百县长有所来往,说明这县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真正的土匪向来都是县长!”叶圣出声,不禁失笑,“偏偏这些当县长的土匪,赚的钱最多,挨得骂却比一般土匪少!他要你交钱你便要交钱,要你家里的一针一线你便还要满心欢喜奉上。”

    “嘘。”郭庆轻瞪叶圣一眼,“这位兄弟,说话需要严谨一些,不要胡言乱语。”宋家辉一笑,缓缓摇头道,“当今圣上昏庸无道,谁人不知,也难怪会有明教等乱党四处兴起,想要造反攻入皇都了。”

    叶圣连连点头,感叹道,“听说唐文帝因为一个杨贵妃弄得无心理会朝政,整天陪着这位‘香妃’游山玩水,真不知道中原江山在他手中会如何败落。”宋家辉认同点头,“我本是书生出身,原先打算投靠朝廷为唐文帝效力,后来发现这朝廷如一潭死水,后来这才习武投靠了他处。”

    郭庆好奇,“这几年鲜有夺命书生的风评事迹,我还以为宋少侠已经不再行走江湖了呢。”“毕竟要吃饭的嘛。”宋家辉摇头苦笑,“我虽没有投官效力朝廷,但是却被其他高人招揽麾下,有吃有住,也算小康。这一次来,就是受命前来绝情山庄求剑的。”

    见夺命书生宋家辉并不打算将自己仰仗之人说出来,众人也识趣没有追问,叶圣打了一个饱嗝,又给自己倒了一杯精酿花雕,问道,“这绝情山庄为何被称为绝情二字呢?难道这里的庄主杀人不眨眼?”

    郭庆一脸茫然,宋家辉不解摇头,周紫若则将期盼的眸光望向了花无痕,因为她觉得,心目中的花公子无所不知、晓天下事。花无痕确实阅览无数,面对叶圣这疑问,他轻扇金扇给出答案,“‘绝情山庄’四字的由来说法不一,有数十种猜测,不过我觉得庄名只因山名而来,此山未开时此地名为绝情山,当地人都知道这么一个称呼。所以兴建山庄时,庄主便取名为绝情山庄。”

    “原来如此。”叶圣恍然点头,周紫若则一脸喜悦的微笑,“花公子真是见多识广,博览群书呢!”酒宴之余,叶圣等人聊的倒是畅快,只不过天色已晚未能尽兴。几人回屋睡觉,叶圣这才知道郭庆、宋家辉等人也是自家独占一院,距离叶圣住处有百步之遥。

    这绝情山庄,真是一个包罗万间的豪宅!叶圣躺在枕头上感叹入睡。花无痕和周紫若也各自回屋休息。子时已到,绝情山庄依旧点亮灯火从不熄灭,看样子,有专人负责长廊上的这些灯笼,让它续夜燃烧。

    叶圣醒来了,不但洗了脸撒泡尿,甚至还戴上了面罩换上了盗圣的着装。身处如此豪宅大院,不顺手牵羊盗走几样东西怎么能甘心!白日绿柳那丫头说剑冢之中尽是稀缺宝贵之物,那么,自己今夜就要去那剑冢探险一番!

    从后窗翻窗跃出,叶圣双脚轻点,飞身到屋檐上,行走如流水,双脚细巧无声,钻入黑夜,摸索着绝情山庄的剑冢所在。月明星稀,山庄内又一片光明,对于叶圣这种飞贼十分不友好,因为能够藏身躲避的地方实在是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