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一听,就来了火气。盖因有钱挣,就去动手抓贼,那么贼多出些钱,是不是就该帮贼打掩护?甚至还充当贼的帮凶。

    “陈警官,不对啊。抓贼是警察的本分,可不是我们这种普通群众的。我动了手,付出了体力,获得报酬,这是理所当然的。噫,你认识我?”

    张宝对陈燕的指责,当然不服。

    但对失主居然叫得出自己名字,张宝还是心有戚戚焉,扭头仔细打量了一番这个女人,猛地一拍脑袋:“哦,我想起来了,你是沈雯,汪会金的老婆?”

    张宝一下想起,当初从清仁坐长途车到汉嘉,下车后在一家川菜馆时,偶遇到了姑姑郑红的前男友汪会金。

    当时汪会金身边的沈雯,身材明明不佳,却要硬学模特穿着,颇有东施效颦遗风。

    “张宝,对不起啊,当时我太骄横,太不懂事,出言不逊,得罪了你和你姑郑红。”

    沈雯想起当时她对汪会金说过这么一句话:我看郑女士玩得嗨!你看这个叫张宝的小孩,为了让他力气变大,干起事来不至虎头蛇尾,提前让他大量进食!

    也就是间接在说郑红跟张宝有不健康的关系,属于实实在在的侮辱。

    “对了,沈雯,怎么混得这么差劲?这才一年多不见,你的相貌和谈吐,全都发生了变化,完全没有官二代的作派,我一时半会认不出来。再说了,你不是一开始也没认出我来吗?咱扯平了。”

    当年郑红年轻时,跟汪会金谈过恋爱,但是郑红认为汪会金为人轻浮,做事不认真,不是她的菜,便提出分手,转而嫁给了柳昌林。

    当然,当时的柳昌林,并不像以后那样的混帐,各方面都较汪会金表现良好。

    婚后郑红才发现,自己大错特错,如果硬要二选一的话,她宁肯选汪会金,好歹他还不会随便打人。

    郑红的选择错误,那也是她的事。

    可是,汪会金受不了被郑红抛弃这个事实,含恨外出打工,在外混得也算风光,回乡后曾经找过郑红,发现柳昌林借口她生不出孩子,经常打她骂她,而且家里也被柳昌林败完了。

    汪会金不是同情郑红,而是挖苦郑红有眼无珠,放着良配不要,非要嫁给混混,自做自受了吧?

    所以,在川菜馆偶遇时,汪会金毫不留情地侮辱起了郑红,沈雯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张宝的反击也很犀利,将沈雯比作沈殿霞,汪会金比作是郑少秋,“祝福”他俩早点拉豁。

    汪会金当然不乐意听到这种“祝福”,想打张宝耳光,却不曾被张宝顺势拧蹲在地下。沈雯上前助拳,却被张宝迎面一耳光,将其扇倒在地。

    不过,以后再未见面,张宝也就把这事忘了。

    “张宝,你我一年多的变化,都是很大。我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叫出你的名字,已经不错了,看你这身打扮,是在当学生吗?”

    一提起官二代,沈雯脸色一下黯淡起来,不过,很快就发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