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你们两个,能看我一眼吗?”蒋弋被忽视了,蒋弋很委屈。

    更委屈的是,他还啥都听不清,只看见二人之间眼波流转,仿佛火花带闪电,一看就是郎情妾意的那种。

    突然就很后悔刚才吃了饭,吃狗粮多好,还省钱。

    “啊,不好意思忘记了。”姜谣真诚道歉,却比不道歉还让人心塞。

    蒋弋就很想杀人,并且默默在心里计算用勺子把人捅死的可能性有多大。

    倒是许久未出声的薛念琴终于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轻声细语地催姜谣:“所以,你们是……在一起了吗?”

    她看过来的眼神十分复杂,包含着几分委屈几分不甘几分失落,还有几分祈祷。

    祈祷会不会是什么失散多年的妹妹这种狗血剧情。

    姜谣十分理解薛念琴的失落,任谁看见自己追了一两个月的对象被人截胡了,都肯定会不爽的。

    她甚至都开始有点心虚,默默反思自己这样子是不是不太好。

    不过撞见陆霄带笑的眼睛,眼皮懒懒掀起,眼波平静而深邃,姜谣又觉得,她一定要把陆霄拿到手。

    再转念一想,她一进校门就遇见陆霄了,肯定比薛念琴早,所以四舍五入,她就是先来的!

    姜谣瞬间理直气壮了起来,但要说两个人已经在一起了,好像也不是很科学,毕竟他们虽然隐晦地确定了彼此的心意,但终究没有开口说过一句喜欢。

    她双眼明亮地看了一眼陆霄,斟酌着词句,一字一句仔细说道:“没有,我还在追他。”

    姜谣从来没有追过男孩子,但这次,她想试试。

    当然,是成功率百分百的那种。

    一石激起千层浪,众人面面相觑,薛念琴原本暗淡无色的目光中又燃起了些许希望。

    蒋弋最先反应过来,忍不住击掌赞叹:“哇,那学妹你成功率很高啊,我还没见过霄哥吃过别人剩下的东西呢。”

    陆霄这狗有洁癖,口袋里永远装着小包纸巾,出去玩遇到个凳子还会擦一擦再坐,一点都不像大老爷们粗糙,反而比小女生还要精致。

    至于吃别人吃过的东西,更是想都别想,有时候宿舍点个烧烤,大家你一口我一口也就分着吃了,要分给陆霄,他是死活都不肯吃的,嫌弃。

    就这样一个人,今天自自然然地接过小姑娘的餐盘,吃得面不改色,顺理成章,甚至都没有多说一个字。

    眼睛里带着笑,明显就是宠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