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和姐姐们连饭都吃不饱的时候,宋耀文就已经穿上了价值几千、上万的名牌衣服和鞋子。

    等到我中考的时候,养父母同样给了我两个选择,嫁人或者去打工。

    但我的运气可能比姐姐们好一些。

    在学校的时候,我经常参加市里的各种竞赛,获得了很多奖项,得到了市重点高中的保送资格。

    学校的领导和老师都比较重视我,养父母怕得罪学校领导,影响他们的儿子未来上学,也不敢让我强行退学。

    就这样,我成了家里唯一成功上高中的女孩。

    当然,养父母是不可能给我学费和生活费的。

    整个高中生涯,我的学费都是老师帮我向学校申请的减免和好心人的捐助。

    生活费则靠平时帮人补课,暑假、寒假做家教存钱。

    当然,整个高中三年也并不平静。

    养父母曾无数次去学校里闹事,阻扰我的学业,企图让我退学去打工赚钱。

    我一直向学校领导、老师、甚至是警察求助,才得以念完高中。

    后来,我考上了京市的大学,远离了养父母所在的城市。

    大学真的很好,每年都有高额奖学金,足够我交学费。

    平时只要打工赚生活费就行了,养父母也没办法天天去学校里闹事,我很顺利的念完了四年大学。

    这一路走来,我靠过奶奶,靠过姐姐;靠过学校里的老师和领导;

    靠过给我捐助的陌生人,他们都给了我莫大的帮助,唯独没有靠过养父母。

    所以,我想问一问。

    这篇爆料中所谓的二十五年“养育之恩”,从何谈起?

    在我还小的时候,我曾经非常难过,为什么父母不喜欢我,是我哪里做得不好吗?

    后来我发现,不是我不好,只是因为我和姐姐们都是女孩,所以在养父母的眼中不配得到任何东西。

    再后来,我发现他们并不是我的亲生父母,只是毫无关系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