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根跟着胡珍珍走到村口,他正想借辆三轮车或者摩托车到镇上去。

      现在村里有这个能力买得起的除了洪国典家,也就是胡珍珍家了。

      他跟了过去,没想到胡珍珍还挺暴怒的,根本不知道有个傻子跟着她。

      直到回到家店门口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被人盯着了。

      胡珍珍脸色一黑,冲着那个傻小子吼了起来。

      “你看啥呢!再敢往前凑一步试试!”

      刘大根吓了一跳,赶紧跑掉了。

      等他跑远了之后,胡珍珍才冷笑两声:“呵,真是蠢蛋,连偷窥别人隐私的胆量都没有,要你何用!”

      她说完后,才扭动着丰臀走进店里,嘴里骂骂咧咧地。

      刚一踏进店里,她就看见一个男人坐在柜台后面,低垂着脑袋,似乎已经很长时间都没抬头。

      而且他身上还散发着阵阵恶臭,显然是个乞丐。

      “喂,死要饭的,滚开点,这是我家!”

      她一脚踢过去,把那个男人踹翻在地。

      那个男人痛苦的呻吟两声,却仍旧不肯挪动分毫。

      男人是她的老公,后来在镇上找小三被她发现,她闹了好大一场。

      后来公公去世,男人又摔断了腿,半身不遂,她一个人撑着家,早就对这个畜生没有了感情,高兴就给一顿饭,不高兴饿着,还会打骂。

      胡珍珍见状,心中更加生气了。

      她指着那个男人骂:“我让你走!你没听见吗?快滚!”

      但是那个男人还是没动。

      胡珍珍见他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索性伸手抓起旁边扫帚,朝着他打过去。

      这扫帚可不是木棍,是铁的,打在身上非常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