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白天陈惊禅的表现上看,他的速度和力量都要显著强于普通人许多。

    速度快过博尔特。

    力量能单手提起500斤,甚至更多。

    他异于常人的地方到底是由什么造成的?

    冯修文想破了脑袋也猜不出来陈惊禅是因为有奇遇,学了10年武方才与众不同的。

    不过,身为院士,冯修文有自己的办法。

    他打算直接去问一问陈惊禅是怎样拥有如今这般强悍的身手的。

    大不了自己欠他一个人情。

    冯修文暗暗想到。

    他相信,陈惊禅这点儿面子还是会给他的。

    随即,他便扔下李鹏飞,独自一人往陈惊禅的帐篷走去。

    此时,陈惊禅正逗弄着火狐狸。

    他发现把这狐狸当做宠物还是挺有趣的。

    一来,这厮平常性情还挺温顺,不温顺不行啊!诛邪刃如达摩克利斯之剑一般高悬在侧。

    二来,这厮颜值颇高,虽是头公狐狸,面容却偏巧颇为阴柔,而且毛发极为顺滑,抚摸起来手感很不错。

    陈惊禅觉得别人都撸猫,那么他撸狐狸的逼格应该要更高一些。

    其三,这厮还可以在自己觉得无聊的时候表演一下杂耍,活跃一下气氛,如表现小火球之术。

    要不然,让它抽空学几支舞?

    反正这厮也挺聪明的。

    学几支舞应该花费不了多长时间。

    没准以后还真能用上。

    想到这里,陈惊禅一下子便兴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