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阮宁就发了微博澄清:

    “我和夏新荷小姐的关系非常好,不要轻易听信不良媒体的恶意捏造。清者自清,谢谢大家的关心。”

    微博发完后的五分钟,公司给他买的水军陆陆续续来到微博下面控评。

    局面看似和平不少。

    阮宁关掉手机,长舒一口气。

    在纸醉金迷的A市。它的灯红酒绿让人欲罢不能,高楼林立、奢靡富丽,都不足以形容它的辉煌。它堪比上帝,却胜比上帝,人类的欲望被无限放大,只要有钱有权就能为所欲为。这里的金钱漫天飞舞,横死街头的尸体更是随处可见……它又诱惑又危险,任何一个人都恐惧这座城市,但任何一个人都想成为这座城市的主宰。

    阮宁不求太多,只求在这个城市活下去。如果运气好,他还要爬一把踩在别人头上俯瞰他们。

    但是此刻,他除了忍耐别无选择。

    毕竟,醉生梦死只属于小部分人。

    阮宁将手机放下,打起精神去厨房给常鸿做饭。常鸿就坐在沙发上摆弄闹钟,他最近喜欢做手工,比如说,把家里的旧物件全都拆下来,然后再把零件一个个地安置到原处,旧物就能奇迹般的恢复原样。

    他系上围裙,倒上一勺花生油,放上西红柿和鸡蛋,颠着勺子翻炒起来。锅底的油烟味十分呛鼻,忘记开抽油烟机,天花板上漂浮起一层厚厚的白烟。

    厨房实在太吵了,他隐约听见客厅传来常鸿兴奋的童声:“秦叔叔你怎么来啦!”

    嗯?常鸿在和谁说话?

    正当阮宁狐疑的时候,甚至还没来得及探头看,一个高大的身影突然毫无征兆地闯进厨房。

    “哥。”

    来者声音虚弱。

    阮宁看见来人,脸色都变了。

    这个不速之客正是他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人,——

    秦颓秋。

    他穿的极其随意,因为离开阮宁后,他根本没有心情整理自己的衣着。再也没有往日的耀眼夺目,此刻他黯淡失色,怀里还抱着两个孩子,左右臂各一个。活像一个被人抛弃在路边流浪小狗狗。

    “你怎么进来的?”阮宁高度警惕起来,颠起勺子就像举着一把闪烁着银光的菜刀似的,颇有要杀人分手的架势。

    也许是阮宁这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吓到了常鸿,常鸿反而更用力地抱紧秦颓秋的大腿,“是我让叔叔进来的,我想秦叔叔了!爸爸不要赶叔叔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