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我雷勒,发生什么事了?”

    刚一进酒馆,老比尔就低声问。

    雷勒苦笑着摇头:“老比尔,什么都别问。我也什么都不能回答你,好了,让你的伙计给我们把酒拿上来吧。这该死的……这段时间我们已经好久没碰到酒了。”

    “希望果酒能满足你的胃口。”老比尔意味深长地说。

    一大群盗匪就这样在老比尔的斗士酒馆里一杯一杯地喝起来。

    一名盗匪一边喝一边皱眉头:“这狗日的果酒一点劲都没有。”

    雷勒瞪了他一眼,那盗匪打了个哆嗦,连忙说:“哦,我是说其实我还是蛮喜欢果酒的,有点甜味,就象在喝……”

    “在喝什么?”那盗匪想不起来自己该用什么词,撞了撞身边的伙伴。

    “蜂蜜,你这没脑子的杂……杂草。”伙伴不耐烦地回答。

    “哦,是的,是蜂蜜,书上说的。”

    老比尔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半响后点点头:“这么说你们是不打算向我解释什么了?”

    “不是我们不想,而是我们不能。”雷勒低声回答。

    老比尔明白了:“很好,你们这群老实孩子。我看你们能老实到什么时候。”

    老比尔的这句话,与其说是一种诅咒,到不如说一份预言。

    刺槐镇不欢迎绅士,不欢迎贵族,不欢迎所有斯文礼节,在罪恶滋生的野蛮之地,礼仪本身就是一种令人讨厌的东西,而绅士风度的表现则只会成为众人攻击的理由。

    就好象当所有人都是精神病时,唯一清醒的那个人会被认为是不正常的。

    所以当雷勒等人这样的打扮和说话来到镇上时,就象是鸡窝里跑进来一只天鹅一样,很快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尤其是这只天鹅在半个月前还是和他们一样的土鸡。

    镇上的人开始注意他们,并好奇的打量他们。

    有人开始怪叫起来:“瞧,雷勒这个混球在干什么?他和他的伙计把自己弄成了绅士?”

    “这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我说伙计,你这衣服哪弄来的?这料子一定很值钱。”

    “瞧瞧这个,领结,我的天啊,我以为你们只会玩绳结的。不知道用这东西勒人的感觉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