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少有敬佩之人,元修当为其一。

    边关十年,他磨了那身贵族矜持娇气,与将士们同食同寝,一条河里洗澡,磨出了一身昂扬豪气,渴饮胡虏血,战场杀敌笑,将士保家卫国,管他何处为冢!

    那场战事他未讲完,但最险的怕是在他割肉后,脱水失血,能活下来只能算他命不该绝。那下传闻中的战神,亦曾有过险境,亦曾有过那段艰苦岁月。

    暮青望了他一眼,月色蒙着黄沙,白烛清冷,男子负手,夜色里亦见乾坤朗朗,铁骨铮铮。他是元家嫡子,士族子弟,依大兴律,士族子弟不从军营不入学堂,依旧可在朝谋官。凭他身份之贵,本不需来这边关苦寒之地杀敌守国,只需在盛京过那繁华安逸日子,此生富贵已极。但富贵磨不灭男儿报国志。

    “三更了,回去歇着吧,过几日就忙了。”元修叫暮青去歇着,自己却负手立在灵堂外,似没有要去歇息之意。

    暮青早料到如此了,她只点了点头。

    “你在府里多住两,待将呼延昊放出城去再回。”元修道。青州山、呼查草原、大将军府,她三败呼延昊,以呼延昊的性情,不会放过她。只要他还留在关城中,他就不能放她出将军府,呼延昊擅长暗处下手,无缝不钻,他需防止她遇险。

    他也不知为何与这子那些往事,许她是西北军这些年来被军中奉为传奇的又一人物,英雄寂寞,大抵……有些相惜之情吧。别人不懂,许她能懂。

    “这个时候,果然还是有酒好!”元修一笑,看了暮青一眼。

    他回来了,却有太多将士没能回来,大漠之上处处英雄坟,伴着那日暮关山,遥望国门。

    大军在水源地休整了三日,他热症了三日,突袭勒丹牙帐那日,他负伤冲杀在前,一箭射死突答王子,士气沸腾,勒丹兵大乱,那一战胜后,他回到关城,休养了整整三个月。

    那年,他比她大一岁,十七,多少儿郎最热血的年纪。下人皆道他以八千骑兵突袭勒丹牙帐,歼勒丹三万骑兵,杀突答王子,却不知随他出关的将士有两万,他们埋在了那大漠黑风里,黄沙为冢,尸骨难还。下不知,那八千骑兵也险些埋骨大漠,是他笑坐黄沙,割肉饮血,激了士气,多撑了那一日,终等来了绝处逢生。

    西北十年,岁月峥嵘,十万将士埋骨边关,那一年,他也险些留在那黄沙大漠,身不得归,从此以骨守国门。

    她对了,鲁大营中是失踪了个人,今夜军中四处搜寻涛子和郑的尸身,鲁大营中那兵却再也寻不着了。

    元修从灵堂出来时,负手立在门口,深吸一口夜风,西北的夜风烈烈如刀,割人喉肠。身后传来少年的脚步声,他未回头,只望那关外大漠。

    灵堂设在偏厅,素白灯烛照着两口大棺,一口空棺,一口里已被放入了头颅和手脚。一张精瘦的脸,血肉蒙上了黄土颜色,曾经纵马杀敌含血笑,如今灰黄的头颅和手脚拼凑着一副残缺不全的白骨,忠魂身死关城。

    元修自她身后出来,两人一道儿去了灵堂。

    暮青未言,起身出了亭子。

    “行了,你子也别拉长着脸了。郑的尸首找着了,去灵堂瞧瞧吧。”元修道。

    再,脱个精光也无妨,军中遍地粗汉,还能有女人不成!

    他初从军那几年,没少光着膀子跟军中将士一起冲凉,习惯了,今夜又没脱个精光!

    将军亭里,元修将衣袍穿好,见暮青脸色还黑着,便笑道:“别理那子!那群子平日操练罢了,没少干河里冲凉遛鸟的事!军中男儿不拘节,打个赤膊也值得大惊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