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天子面前,他也不敢多说。

    李志对这个时代的打仗之法不慎了解。

    但是李志知道这个时代应该打起仗来比较笨拙。

    而且兵法谋略还不多,想到这里李志决定,用最简单的排兵布阵之法!

    也就是元末之时,用明朝大军对付元代大军的办法!

    所以说百越和蒙古区有一些区别,但是在李志看来就有共性。

    都善于骑射!

    那么就用明代的办法收拾百越。

    其实明代之所以能胜过曾经踏破欧亚非的蒙古铁骑,因为蒙古之所以对付宋代游刃有余。是因为当时宋代国力积弱,根本就没有骑兵这样的东西!

    战马十分的少,面对蒙古的铁骑自然不是对手。

    另一个就是明代的杀手锏了……

    当然李志也带来了!

    李志点兵五万,带着五万人直奔旷野而去。

    此李志志决定和百越好好打一场,让百越知道他可不是好对付的。

    接着李志便接好队形之后。

    对方百越王黝黑无比,身材不高,穿着一套短衫,嘴向前突,长得像个猴子。

    百越王名叫山魈。

    山魈看着战报哈哈大笑,不屑的说道:“姜恒楚真是胆子大了,竟然还要跟我在旷野一战!他也不怕我将他打的落花流水!”

    哪曾想手下送来战报的探马对山魈说道:“回禀大王!此番来者并非是姜恒楚!而是纣王亲至!”

    山魈一愣:“哦?竟然是商王亲自前来?哼!看来我也是对纣王这种人高看了!没想到纣王竟敢在旷野和我一战,莫非他不知我百越长处?我百越骑射的本事举世无双!原本我以为纣王能著四本功德之书算什么高人,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

    山魈说完话之后在其手下,一个身穿皮甲的少女轻启朱唇,她的样子非常漂亮,和大商之类的女子又不一样,有着一种野性美!

    尤其是皮甲上封都能露出白嫩的肌肤,可见和商朝女子却有不同的地方,商朝女人是万万不敢这么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