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了?”燕璃见王诩神色有异便问道。

    “有人跟踪我……”王诩还是十分认真警觉的表情,不过这句话落到燕璃耳朵里似乎是另一个意思。

    “谁跟踪你了!我只是碰巧想上天台透透气!”

    王诩根本没听她说话,他皱眉道:“恩……完全找不到对方的具体位置,敌暗我明,此地不宜久留,我闪先……”他这样说着,还真是说走就走,撂下燕璃一个人在那里不知所措。

    其实王诩的策略很正确,如果对方是冲着他来的,要想不牵连周围的人,最好的方法就是离这些人越远越好。

    于是王诩跑下楼,骑上了他的老爷自行车,独自往校外蹬去。

    王诩是幸运的,因为刚才那把狙击枪的主人根本没打算杀他,如果对方真的开枪,就绝对会命中目标……

    丁耀站在楼顶,在这个位置他可以俯瞰到翔翼整个校园的东南角,而翔翼的大多服务设施,如餐厅,图书馆和校内的一些便利店全都在东南这一片。

    丁耀今天会出现在这个狙击点绝非偶然,他早在三天前就找到了这个地方,这栋商务楼与翔翼外围的围墙只有一条街的距离,以子夜的势力,别说是租下整个顶层,就是把整栋楼搞到手都不是难事,因此就有了刚才的狙击。

    丁耀站在那里等待着,王诩的面孔已经深深印在了他的脑子里,他也不需要望远镜之类的东西辅助,因为他本来就能看见极远的事物。

    三天三夜,这位子夜的丁司令不吃不喝也不睡觉,站在那里目光如炬地等待着他的猎物出现。也许有人要问,这位难道连厕所都不上?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解释,当一个人的胃和膀胱空空如也的时候,的确没有必要上厕所……

    总之,丁超人这三天的日子不太好过,纵然他的身体已经很接近超人,但毕竟还是个凡人,凡人在遭遇了这种事以后都是会发火的。

    至于他发火的理由,当然是王诩……

    丁耀的计划本来非常简单,他带着狙击设备站在那里,观望几个小时,然后他的猎物王诩小哥就会屁颠儿屁颠儿地出现,结果就是被他一枪打得脑浆迸裂,惨死当场。当警察到来的时候,他已经去找下一个叫古尘的猎物了。

    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丁耀怎么也想不到,这世界上还有王诩这种大学生,此人居然连续三天都没有出现在学校东南角……

    在翔翼读书,就算你是个靠家世混进来的二世祖,也不能成天窝在寝室里当宅男吧?你就算不去图书馆看书,也该去拿一本小资情调的垃圾读物装装忧郁泡泡妞吧?就算你真不去图书馆,总得去餐厅吃饭吧?就算你连饭都不吃,难道什么牙膏餐巾纸之类的日用品都完全不用?

    丁耀的想法的确没错,但是他今天遇到了王诩,一个职业的宅男……因此,只能说,他太天真了……

    王诩的寝室里囤积了大量的泡面和厕纸,自从他在这个学校站稳脚根以后,就基本告别了吃食堂的日子……

    按照他的思维,厕纸,是一种即使过了五十年也不会变质的东西,囤积厕纸和囤积黄金其实也没什么区别,而泡面,作为宅男这种动物的主食,王诩自然也是不会放过,无论哪种口味那种包装,只有你没见过的,没有王诩没吃过的,他囤积泡面是按照保质期的时差和季度来进行的,还要考虑到性价比以及吃时的心情……

    可以这样说,如果有一天生化危机真的爆发了,只要僵尸不冲进他的屋子,他很可能还能对付个一两年,而且一切生活照旧……

    由于王诩上课的地方,还有话剧社排练的剧场都不在东南角,所以丁耀无疑成了一个大悲剧,要不是今天花展云约王诩上天台“谈谈”,可能丁耀得站到周末了。

    而就在二十分钟前,当王诩出现在丁耀的视野中时,后者简直恨不得直接冲过去撕了他,当然了,如果他真的这样做了,首先被撕掉的应该是翔翼的那些保安,而这明显不符合子夜一贯的行事作风——干净利落,不留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