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子到了汕头,没有急着再离开的念头。但是据他已经惯有的行为个性来推断呢,风子在这地方也是呆不久的。

    超出所有人的意料,甚至都超出了他自己的意料,他竟然在这城市住了很久。

    很久是多久?几个月吧,至少。

    找了一间房子,这回算是学乖了,跟房东签了份合同,有了这份合同算是可以安心住一段时间了。实际上,上次和那老太婆也是签了合同的。

    一进房子,才发觉这年头合同也并不好用,就跟那年头的三民主义一样,都只是理想状况。原因何在?原因是里面先已经有人住了。还不止一个人,他娘的,还得在一个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

    风子这一来,后悔不迭,这算什么回事啊?这下好了,进门之前还是个独立自主的第一人称行动者,一脚踏进去,就成第三者了。乍一看去,确像个第三者,仔细看去,还真像个第三者。

    “这样的房子,还租给我?”

    “哪里哪里,他们后天就走了,就两天我总不能将他们赶走吧?我最看不得别人居无定所流离失所,我一看见别人流离失所我就心痛,看看吧,就当是发发善心?”

    看他那样子,还真有点像是救苦救难普渡众生的那主儿。

    “敢情还是个慈善家啊?没看出来!”

    “哪里哪里,国人民都知道我很善良,看见我那屋子没,那上面就写着呢嘛。”

    “那把房租给我免了吧?我也流离失所了。”

    “话不是这么说的,我们是不以金钱衡量人的良善的。”

    “那好,给我打折!”

    “怕了了,便宜一点,九点九折!”

    “哇靠,不如直接给我两分钱的返券。”

    “好吧,既是的要求,我就勉为其难的满足的要求吧!”

    “够狠,七折!”

    “八点五!”

    “七点五!“

    “八折!”

    “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