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珠曦不想继续谈论李鹜,她一个未婚姑娘,和一个男人扯在一起总觉得尴尬。

    “老板,为什么正午了还是没什么人来用午膳……午食呢?”

    “一看你就是大户人家的姑娘,没吃过什么苦头。”

    老板不以为意,拿起灶上的巾子擦了擦炉边的水迹。他把巾子扔到一旁,重新抬起头对沈珠曦道:

    “除了大户人家,谁家一天能吃上三顿?像我们这样的乡下人,都是一天两顿,早上有,晚上也有,这就已经不错了。有些穷得揭不开锅的,一天吃上一碗野菜糊糊就心满意足了。”

    老板说的东西,对沈珠曦而言无疑是另一个世界的事情。她从未想过,世上还有人不是一日三餐。

    “可是……只吃两餐,不会饿吗?”沈珠曦忍不住问道。

    “饿有什么办法?多饿几次还不就习惯了?街边的乞丐才是真的饿呢,我们至少还有东西吃,他们就真的每天都饥肠辘辘了。这事儿,李鹜最……”

    老板不知为何说到李鹜,沈珠曦刚刚疑惑,他已经停下了话语。

    “……反正吧,乡下人打得粗,和你们这种大家闺秀不一样。”老板好奇的目光在她身上扫了两眼,说:“李鹜没和你说,你是招揽不到生意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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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r>沈珠曦疑惑道:“为什么你也这样说?”

    “请人代写的都是不识字的,我们这县啊,除了几个公子和穷书生,谁会认字呢?你要是乱写一通,他们也认不出来。”

    “可是我真的会写!”沈珠曦急了,看向刚刚更新过的文字幌,声调也急得抬高了:“我会行书,楷书,还会一点瘦金体和草书……”

    老板打断她:“你还没明白。”

    沈珠曦不解。

    “你会写什么字不重要,我听不懂,这县里的其他人也听不懂。”老板的目光带着一丝同情:“你是个女人,谁会相信一个女人能写的比秀才还好?所以你在鱼头县,肯定招揽不到生意。”

    沈珠曦被从未想过的现实击倒了。

    不是她字写得不好,不是她价钱太高,只因为她是个女人?

    她呆呆站在原地,低若蚊吟地辩解道:“我真的会写啊……”

    老板摇了摇头,转身回了锅炉前。他撇头前的最后一眼,在沈珠曦眼前回旋不去。那是同情——

    她被一个市井小民报以同情,被一个从前她根本不屑一顾的人。